敬老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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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省敬老标兵事迹介绍 6

发表日期:2018-10-02

岳应平,男,现年37岁,是方山县一名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十多年来一直做着为贫弱群体维护权益的法律工作,除了诉讼出庭办案,还注重用调解方法化解家庭矛盾。14年来累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份,办理了涉老权益案100余件,赢得了本地老年弱势群体的信赖和点赞。


爱岗位,更爱学习,提升服务本领。2003年,他进入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自考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除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外,还潜心学习心理学,钻研新形势下做好思想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向单位有实践经验的同事取经,遇到不明白的问题虚心向他们请教。由于勤奋敬业,底子不错,岳应平每天工作远远超过8小时,加班加点成为家常便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心血倾注在挚爱的事业中,不仅是单位的栋梁,也成为贫困群众最信任的律师。

“铺心桥”,法律援助,温暖老人心窝

“家事纠纷不仅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法律上的争议,还涉及到当事人情感上,伦理上的纠葛。作为一名律师,除了运用法律手段诉讼,还注重用耐心和恒心化解矛盾,促进案件事了人和”。早在2009年初冬,方山县峪口镇安上村68岁的张保荣因其儿子对其不尽赡养义务,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岳应平先与其儿子张某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后代写诉状将该儿子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支付老人每年的赡养费用。法庭上被告张某某以老人再婚将钱都花在了后老婆身上,自己无力养活为由推托。岳应平义正词严地驳斥了其儿子所谓的荒唐理由,还趁势用法律知识规劝,很好维护了老人张保荣的合法权益,最终法庭判决支持了老人诉讼请求,案件取得胜诉。

2012年5月,大武镇武回庄村89岁的刘改孩因赡养纠纷,由其长女韩金娥、三女韩补娥代理,出于对老母忍饥挨饿、随时都会被僚倒去世的忧患,恳求法律援助中心设法解救她们的母亲度过难关。应平经过实地调查了解,为他们代写诉状将其子韩某某起诉到了法院,并联系与法庭工作人员一道去了老人刘改孩与韩某某家,进行法庭调解,通过应平与法庭法官苦口婆心做韩某某的思想工作,谈不孝的危害,帮助其悔过自新善待母亲,韩某某当即承诺以后不再把老母独自锁家里,并对自己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很愧疚。随后,岳应平不定时回访,查看也证实再未发生。化消了年已古稀老人与儿子的积怨,抚平了兄妹间的情感破裂,回归了和睦生活,很快韩家和好如初。

用真心,辩法析理,群众信任比金贵。多年的工作实践,使岳应平在调解家事纠纷上,更悟出了“要让家庭之船重新正常起航,不拔出“沉锚”显然无济于事。他在调解中就邀请村委成员,家庭长辈,双方父母等一大群人一起坐下促膝谈心,从子女孝道、夫妻间平等说起,一直讲到家庭的和睦,经几番谈话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去年4月,方山县圪洞镇糜家塔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3岁的乔月英,因为与其次子王某某返还财物纠纷一案,求助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岳应平便深入实地,召集村干部、又和这家长辈联动,诚恳疏导,运用情理,指出了王某某行为于理不合,还与法庭人员共同将老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低保领取证、养老保险证及相关的财物如数返还给老人。

去年7月,有大武镇大武三村年龄95岁的老人杜有生,骑自行车外出时被一辆重型货车碰撞受伤,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由老人儿子杜完明代理,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提供援助指派律师代理案件,岳应平接案后,代理申请委托伤残鉴定,并作了充分的庭前准备。8月份开庭时,代理人法庭上举证充分,论辩有据,通过认真严谨的工作,依法维护了这位受害高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庭后原、被告达成了调解意向,由被告事故车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老年人杜有生损失8万元。“每当看到自己的工作被老百姓接受,特别是老年贫困弱势群体脸上露出笑容,我都会有一种成就感,这种成就感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快乐和最高的荣誉。”对于荣誉,岳应平是这样解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