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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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省敬老标兵事迹介绍 5

发表日期:2018-10-02

杨琴秀,女,196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柳林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她始终积极投身老龄事业,用务实的精神推动老龄工作,自觉履行职责,努力工作,为推动老龄工作的全面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坚持不懈地为老年人力、好事,力、实事,开创了老龄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赞誉。


杨琴秀2011年任职以来,积极争取为老年人办实事、力、好事:2012年与县交通局协调,为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了免费乘坐公交车;2013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争取到县委县政府每年10万元的特困救助资金,同时让80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到高龄补贴,并都已形成长效机制。近几年,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又积极争取到县委县政府每年为全县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入了意外伤害险,让老年人享受到了更多的社会福祉。近年来,仅这几项县委县政府为柳林老龄事业的发展已投入资金800多万元。

发展基层老年协会。到目前为此,全县257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了老年协会。她与老年人体育协会合作,每年培训基层协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基层体育文艺健身活动。如今的柳林老年人健身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门球、台球,象棋等比赛活动常年进行。同时她还大力鼓励老年人多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抓好“敬老月”宣传活动。每年的10月1日至3日,县老龄办都会在县燎原广场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暨‘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参加活动的老年人都在三百人以上,现场规模宏大,气氛热烈,广大老年人也热情高涨,秧歌闹得热火朝天,每次“孝亲敬老”的宣传版面都能够把活动推向高潮,做到敬老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同时,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形式多样的活动,利用“七一”、“重阳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内容精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如秧歌、戏剧、舞蹈、书画展等,通过活动展示老年朋友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精神风貌。

积极宣传《老年法》。自2013年7月1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以来,每年7月的“《老年法》宣传月”,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年法》:利用宣传车到15个乡镇进行视屏宣传,散发资料:在广场、社区人多的地方进行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开展老年法专题讲座等,让《老年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几年来,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读本25000多本,《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单30000多份,“敬老文明号”宣传画200多张,制作标语150幅。由她任主编与县老年学学会联合创办的《柳林老年》杂志,也成为柳林老年人的良师益友。

   她始终把关爱老年人,关心老年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带头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扎扎实实为老年人力、实事,解决问题。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亲自带头走访慰问百岁老人,高龄老人、特困老人,带去慰问品,慰问金的同时,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年人的心上,使老年人生活的舒心、畅心。在每年重阳节前后,对全县60岁以上的300多名特困老年人要发放10万元的特困救助金。另外,对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进行上门看望,给老人们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同时她还经常同涉老部门、乡镇、村委领导探讨老年工作,交流经验,为真正能在工作中查找到不足、更好地帮助老年人及时解决难点问题,为更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一张笑脸,亲切温暖的话语始终是她坚持接待老年人的行为准则,尊重关心始终是她坚持接待老年人的态度。如今的柳林已形成了深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气。

今后,她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  以《柳林县老龄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为遵循,积极谋划柳林老龄工作,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为进一步推进和谐柳林的建设进程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