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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年 学 通 讯 第 二 期(总第 23 期)

发表日期:2018-02-10

特别关注

     

 

山西省老年学学会会长  王进龙

 

高唱辞岁去,旺狗打滚迎春来。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戊戌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山西省老年学学会,向鼎力支持我们学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坚守在老年工作岗位的干部、职工致以最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全省500多万60岁以上老年人送去节日的祝福!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过去的2017年,是我会2016年换届后正式开展工作的第一年,面对经费少、工作人员少、办公条件和环境差的现实,我们在省民政厅省社科联和省老龄办的支持和指导下,通过工作人员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还是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成绩。

这一年,我们修改了学会章程,增加了为老服务的相关内容;重新制订了学会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整理了学会成立近30年的档案资料,编撰出版了《山西老年学学会大事记》;我们还在省社科联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成立了“山西老年学学会党支部”,确保了学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这一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树立典型、引领风尚。建立敬老文明示范基地,推动敬老文明建设。于9月27日在长治市壶关县龙丽庄村召开了“弘扬敬老文化,推动敬老文明研讨会”,来自太原、忻州、晋城、吕梁、长治及长治各县区老年学学会负责人和老年学学者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结合龙丽庄村敬老传统悠久,敬老文化底蕴深厚、村党支部推出一系列敬老举措,使尊老敬老蔚然成风的实际进行了研讨。授予龙丽庄村为“山西省敬老文明示范村”、牛长青同志为“山西省敬老文明标兵”。确定该村为“山西省老年学学会敬老文明示范基地”。

这一年,我们庆祝九九重阳敬老节别开生面。我会联合省老龄产业协会、四季风旅游有限公司等单位,策划组织开展了千名老年人台骀山登高健步走活动,并举办了千叟宴。所有参加的老年人感到了节日的温馨。他们一致反映过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终身难忘的老年节。

这一年,我们尝试第三方购买政府敬老服务项目,由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布的“山西省‘福彩扶老、社会敬老’主题专项宣传活动”项目,经过竞标,我会一举中标,取得承办权。宣传活动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在全省开展敬老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二是开展家规家训家风征集评选活动三是开展“福彩杯”敬老书画比赛活动。主题宣传活动自2017年9月在全省开展以来,得到了各地老龄办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各市福彩发行中心和老年学学会的积极响应。各市县在层层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上报敬老标兵98名,家规家训家风作品110件,敬老书画296幅。他们涵盖全省各行各业,年龄最大的75岁,最小的19岁。经过评审组认真评选,并组织媒体记者实地考察采访,最终评选出敬老标兵15名,敬老楷模20名,敬老提名奖15名;家规家训家风优秀作品10个;敬老书画优秀作品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日前,我们在太原隆重举办“福彩扶老,社会敬老”主题宣传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分别为15个敬老标兵、10个家规家训家风优秀作品奖作者、5个敬老书画优秀作品一等奖获得者和10个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代表颁发了奖牌、奖杯和证书,主题宣传活动完美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加鞭。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新的梦想、新的征程等着我们扬帆起航。新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学会成立30周年,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统领下,以老年学研究、为老年人服务为己任,努力开创我省老年学工作的新局面。新的一年,也是我们伟大的祖国改革开放40周年,我们坚信,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定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拼搏,砥砺前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江河滔滔东流去,千帆竞发勇向前。愿天下老人们身心健康,长命百岁!见证我们祖国的伟大复兴!

 

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

 

1.党的十九大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新部署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报告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老龄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指明了方向。

2.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尊老敬贤

11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的代表。合影时,习近平总书记邀请93岁的黄旭华和82岁的黄大发两位道德模范代表到自己边上坐下,并对有关部门的同志说,“给老道德模范让座,这是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这就叫人伦常情”。身教重于言教,掌声久久回响。习近平总书记一个自然而然的举动,身体力行中华民族尊老敬贤的传统美德,展现出亲民爱民的崇高风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先进模范的尊敬与关爱,一次次为全社会作出示范,引领着社会风尚。

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2月28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制定和实施20项重点项目,涵盖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6个方面,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意见》提出,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适度普惠,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策衔接、强化服务,城乡统筹、和谐共融的原则,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截至年底,已有司法部和安徽、江西、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出台专项实施文件。

5.国务院实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11月9日,国务院公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态势,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实现代际公平,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该方案明确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还就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划转程序和划转步骤及配套措施作出安排,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此前,我国先后出台了三个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政策,从“减持”“转持”到“划转”,体现了我国推动全国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

6.十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

1月23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简化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手续。

7.六部门实施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3月23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等六部门启动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让养老院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为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专项行动明确了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第一年行动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聚焦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8.首次金砖国家老龄会议在北京举行

12月6日,首次金砖国家老龄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达成四项共识:金砖国家间要加快协商沟通,建立金砖国家老龄议题合作机制;要拓展推进“金砖+”老龄合作,在更大范围开展南南合作;要加强政策互鉴,提升应对老龄化软实力,本着合作共赢原则,加强宏观老龄政策对话,做好政策对接,相互借鉴,优势互补;要推进实务合作,着重加强金砖国家间人员、技术、标准、用品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发挥互补优势,共同促进五国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9.中共福建省委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养老事业发展

8月3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十届三次全会,将养老事业发展作为补齐民生事业短板的四项重大内容之一,进行研究部署,在全国首开先河,会议提出围绕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更好发挥机构养老作用,推进医养深度结合,大力发展老龄产业。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等,部署实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0. 广西、黑龙江等地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9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10月13日通过的《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截至年底,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等8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新时代的老龄领域社会组织要有新作为

朱耀垠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必须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老龄工作思想为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抓住机遇,履职尽责,乘势而为,持续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不断有新作为、新成效。

一、新时代为老龄领域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对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重点任务,党的十九大已经作了明确要求。《“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做了全方位安排,确定了“四梁八柱”的目标任务,老龄领域的社会组织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1.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政策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推动老龄工作创新发展,首要的就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将抓好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抓好配套政策制度的制定,在家庭养老支持、长期护理保障、老龄产业发展、老年人监护、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还尚未形成有效统一的制度安排,加快健全完善上下统一、左右协调、配套联动、务实管用的老龄法规政策体系,促进老龄法规政策尽快成熟定型,确保如期实现总书记确定的在2020年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制度基础的目标任务。老龄领域的社会组织可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也可以资助相关科研机构开展老龄政策性研究。

2.进一步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协力推动。我们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从各领域、各层面着手,增强全社会对老龄化的正确认识、增强对老年人价值和作用的认同,践行养老、孝老、敬老的优良文化传统,形成推动老龄工作的强大社会合力,老龄领域的公益和慈善组织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一是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可以支持、参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推动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等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引导全社会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激发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自觉性。推动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积极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等各种手段和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大众化、实用化、常态化形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二是老龄领域的社会组织可以支持、参与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培育积极老龄观。一方面,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关心支持老年人共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一方面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参与社会发展,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可以建立相应的奖励项目,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敬老孝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优秀品格,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的明显优势。要继续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重要时点老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老龄干部要把养老、孝老、敬老作为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举措,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用主流思想舆论成风化人,使养老、孝老、敬老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价值准则和道德取向。尤其要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争做孝亲敬老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不愧是这方面的典范,无论是他前不久在会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与会代表时的暖心举动,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的一系列指示批示、论述、行动,都身体力行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贤的传统美德,展现出了亲民爱民的崇高风范。我们都应向总书记学习,将总书记的这些思想和要求作为必备的素养和操守,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在这方面也大有可为。

3.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从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抓起。我们要进一步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最具亲情和温暖,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现实选择,也是世界各国较为通行的养老方式。建设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必须把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中之重。我们要推动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统筹社区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洁、日间照料、情感慰藉等多样化服务。养老机构具有专业性、规范化优势,要鼓励发展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小微养老机构,支持它们向周边社区辐射,开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带动提升社会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长期以来,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让入住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随着老年人规模的不断壮大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譬如,自身职能定位不清,挤压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空间;机构建设和运行的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投入产出不相匹配;事业编制和聘用人员并存,创新活力略显不足。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应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着力打破“人由自己养,事由自己包”的传统思维,积极推行公建民营,探索面向社会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困难老年人的服务保障。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定位,通过强化管理服务、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延伸服务范围等方式,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服务功能。

4.进一步加快老龄产业发展,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老龄产业是为老年人口及其相关设施或企业提供特定的产品和服务,进而满足老年人口衣、食、住、行、乐、医等各项需求的企业和部门的统称。老年人与一般人相同的消费不归属于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涉及第一、二、三产业。从长远和现实来看,发展老龄产业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选择,也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必然要求。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决定了我国老年消费市场空间广阔、大有作为,完全有可能培育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老龄产业。我们要顺势而为,通过加快老龄产业发展,努力培育国家经济发展新动能、新活力。

养老服务产业是老龄产业的核心,要将其作为老龄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融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精细化、品质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主体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积极引导生活性服务行业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服务,促进养老与健康、养生、旅游、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现代科技发展为新形势下发展养老服务业创造了便利条件。我们要积极创新“互联网+养老”新模式,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与养老深度融合,加快传统养老服务业向现代养老服务业转型。发展养老服务业离不开有活力、有作为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切实破解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探索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多种合作方式,落实和完善政府补贴、税费减免、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优惠政策,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老龄用品的研发、产生和应用。据统计,目前全球老年用品有6万多种,而日本就有4万多种,我国仅有2000多种,这与我国是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老年人口第一大国的实际严重不相匹配。我们要积极推动将老龄产业融入“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研发、生产丰富实用的老年产品用品。鼓励各地利用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区域特色老龄产业。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老龄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新技术与老龄产业的应用集成,丰富智能可穿戴设备、照护服务机器人等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适老新产品供给。大力优化老龄产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进一步完善消费支持政策,积极探索促进老年人消费的有效方式,研究建立促进老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鼓励地方设立老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动老龄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促进老龄产业跨越发展。在这些方面,老龄公益和慈善组织都大有用武之地。

5.大力推进医养结合,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参与作用。

医养结合本质就是促进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顺畅有效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管理和促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养老院+医院、医生+家庭是医养结合的具体实现形式。所以,我们要全面正确看待这一问题,针对目前医养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更好落实落地的措施。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实现医养有效结合,作了大量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但总体来看,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效果仍不理想,全国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仅占到机构总数的10%左右,有的地方偏重医养机构的结合,居家、社区医养服务结合做得不够,需要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社区医疗机构优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社区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这些方面,老龄公益性组织也可以发挥作用

二、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沿着正确轨道创新发展

1.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提高政治站位。

要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加强对社会组织分支机构的党建工作指导。要自觉在党和国家的大局下行动,积极配合、支持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2.要依法照章办事,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要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推行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纠纷。要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检查、评估,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公安等部门的依法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

3.要聚焦公益和主业,加强诚信和自律建设。

老龄社会组织要坚守公益性和慈善性的宗旨,突出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服务、为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服务等特色,要围绕宗旨和主业开展活动,严禁开展与宗旨和业务范围无关的活动, 更不能打着公益旗号、为个人牟利。要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 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事项应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强化管理服务意识,设立机构、发展会员要与其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探索建立自律联盟,通过发布公益倡导、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引领和规范行业内社会组织的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切实防止只收费不服务、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要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建立发起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

同志们,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前景美好。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奋勇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谱写中国特色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新篇章!          

                                    2018-01-09

〖政策资讯〗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划国土委)、邮政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区铁路监督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老年人、残疾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当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约2.3亿人,残疾人8500多万人。为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敬老助残的社会风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迫切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权益,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交通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为核心,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鼓励推广应用无障碍出行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政策保障,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和残疾人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无障碍出行服务需要。

  (二)基本原则。

  人民为本,服务为先。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交通出行权益;以提升无障碍出行服务品质为核心,创新服务模式,统筹服务资源,倡导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优质出行服务。

  需求导向,因地制宜。科学把握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需求和特征,根据不同运输方式服务特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建设。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又要广泛动员行业协会、残疾人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出行需求。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出行服务适老化水平和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无障碍交通设施设备不断满足出行需要,无障碍交通运输服务的“硬设施”和“软服务”持续优化,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具体目标是:新建或改扩建的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城市轮渡、国际客运码头(含水路客运站)、民用运输机场航站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无障碍设施实现全覆盖,引导辅助服务覆盖率有效提升;邮政对老年人、残疾人的信件、印刷品、汇款通知等实现邮件全部按址投递;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新增公交车辆优先选择低地板公交车,500万人口以上城市新增公交车辆全部实现低地板化。

  到2035年,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能够充分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需要。

    二、加快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四)完善设施布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发展因素,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和残疾人口分布特点,加强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中,明确铁路、公路、水路(含港口)、民航、邮政、城市客运等各领域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改造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布局。

  (五)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各地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含水路客运站,下同)、民用运输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等,应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要求,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等有关标准规范。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完善陆岛交通客运码头、轮渡渡口和客运船舶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标志标识。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现有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有条件的邮政营业场所等设施无障碍改造。推进客运列车、客运船舶、民用航空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

    三、提升出行服务品质

   (六)创新服务模式。加大为老年、残疾乘客的贴心服务力度,加快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的系统化、精细化水平。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在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民用运输机场等人流密集场所为老年人、残疾人设立优先无障碍购票窗口、专用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提供礼貌友好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残疾人等服务标志,鼓励采取专人全程陪护、预约定制服务、允许亲属接送站等措施,提供服务车、轮椅等便民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乘客安全、便捷出行。要充分考虑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无障碍衔接换乘,做好点对点服务配套。鼓励对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快递门到门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开行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的康复巴士。

  (七)建设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无障碍信息通用产品、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在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民用运输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等场所及交通运输工具上提供便于老年和残疾乘客识别的语音报站和电子报站服务,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完善站场、枢纽、车辆设施的盲文标志标识配置、残疾人通讯系统、语音导航和导盲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微信、微博、手机APP、便民热线预约服务等创新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便利化的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

  (八)提高服务水平。鼓励运营企业制定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乘坐交通运输工具的服务细则。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服务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鼓励地方残联、老龄委牵头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建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出行的预约门到门志愿服务团队。坚持用心服务、优先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化、多元化无障碍出行服务,使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乘客能够安全出行,便利出行。

  (九)保障安全出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密切分工协作,督促运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出行服务保障水平。引导老年人、残疾人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鼓励错峰出行,避免客流拥挤对行动不便乘客出行造成安全隐患。加强无障碍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提升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做好对无障碍交通设施设备使用的合理引导,建立完善无障碍交通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处理,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安全可靠的无障碍出行服务。

    四、优化出行政策体系

   (十)落实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政策支持,在旧城改造和新城规划建设中,结合邮政及快递、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的实际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快配套建设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对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民用运输机场等,在方便位置施划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设置明显标识。积极争取对因用地原因无法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的老旧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公交枢纽等项目优先立项审批,支持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要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对运营企业更新无障碍铁路列车车辆、无障碍客运船舶、低地板城市公交车辆、无障碍出租车辆和改扩建客运码头等给予资金支持。进一步贯彻落实铁路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残疾人铁路、航空运输服务。

  (十一)建立配套制度。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鼓励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工具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各级残联、老龄委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城市人民政府支持,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予以补贴补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残联要研究制定出台导盲犬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配套政策,保障持残疾人证、导盲犬工作证、动物健康免疫证明等相关证件的视障人士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完善交通运输场站、设施导盲犬服务配套制度建设。督促各运营企业按有关标准规定在交通运输工具上设置老幼病残孕优先座椅和轮椅专用停放区,对老年人、残疾人购检票乘车等实行专人引导、优先办理。

  (十二)完善标准体系。加紧完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城市客运等相关领域的无障碍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落实《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无障碍低地板、低入口城市客车技术要求》等标准要求,推进公路服务设施设计规范、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等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充分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安全、便利出行的实际需要,促进运输工具设计、生产的规范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关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各地加强对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实施工作,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实施应用。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健全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治理、公众参与等不同层面的作用,推进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建设、技术装备等不同领域和部门协同合作。

  (十四)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和优化无障碍出行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拓宽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十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提升交通运输各领域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的指导力度,明晰工作任务,建立检查机制。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有效提升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在学校、社区、企业、公共场所等开展无障碍交通出行宣传活动。继续通过“公交都市”创建、“公交出行宣传周”等载体,积极开展无障碍出行文化建设,爱护无障碍设施设备,不随意占用盲道,营造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安全、舒适、便捷、温馨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运输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民政部介绍2017年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情况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

 

国务院新闻办2月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有关情况。会上,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化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到养老服务业发展,以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

  

加大居家养老服务

会上,黄树贤介绍说,2017年,我国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其中,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同比增长7.8%,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互助型养老设施同比分别增长41.3%和22.9%。同时,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启动。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在会上介绍说,去年,民政部对全国41700多个养老院进行拉网式排查,并按照“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进行整改,共整治养老院隐患19.7万个,养老院发生安全问题的数量下降了24.9%。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养老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谈及养老服务供需话题,高晓兵回应表示,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表现在供给方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质量不高,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从需求方看,老年人有效需要还显不足,老年人支付能力不高,养老服务政策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现在特别需要居家养老服务。中国人养老习惯是大多数人愿意在家养老,这需要社区给予支撑。”高晓兵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同时,民政部将配合财政部的总体安排,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

提高灾害应急救助标准

近期,全国大范围发生低温冷冻和雪灾,如何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黄树贤表示,民政部将高效有序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推动从注重应急救灾向日常防灾减灾转变。黄树贤介绍,2017年,我国大幅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的中央补助标准,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17次,帮助地方紧急转移安置500余万人,实施冬春救助5100余万人,有效应对各种重特大自然灾害,全面完成2016年因洪涝灾害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任务。此外,2017年,通过对全国救助和托养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0多万人次。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表示,春节马上来临,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是民政部当前的一项工作重点。随着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标准大幅度提高,下一步,民政部将抓好落实相关工作,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温暖。

适度提高特殊困难群众低保金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较上年分别增长9.4%和14.9%。目前,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适度提高低保金,2017年各级财政支出这部分的费用达到2304亿元。”高晓兵介绍说。高晓兵指出,目前,我国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达到76万个,其中慈善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慈善组织接受的社会捐助在500亿元以上。在高晓兵看来,慈善组织既是政府救助的补充力量,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兜底力量。“下一步,要更具针对性地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项目和政策的支持力度。同时,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的认定办法,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努力降低因病致贫返贫、因灾致贫返贫的几率。”高晓兵说。

 

两部门发文: 彩票公益金要侧重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财政部、民政部日前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预算总额不得低于彩票公益金总额的50%。

根据办法,这项彩票公益金是指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中,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民政领域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办法明确,这项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由财政、民政部门按职责共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民政部门报送的预算编制建议、批复预算,并会同民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

关于使用方向,办法指出要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办法为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划了红线:严禁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营利活动等。

 

 

 

我省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1月10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力军。

  鼓励外埠资本进入

  《意见》表明,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按照规定,将实行“先照后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力量开放,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

  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且能够提供服务设施产权证明的,不再要求提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还将鼓励外埠资本进入,非本地投资者(含外资)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规范养老服务收费

  按照规定,原则上今后新建的、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和运营效果不好的公建养老机构要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到2020年,全省养老机构中,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70%以上。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同时,将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其中,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免费政策。

  创新农村养老发展,落实补贴

  《意见》明确,以满足城镇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通过用地保障、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信贷支持等多种措施,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引导和支持养老服务企业与社会组织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餐桌、家庭养老院等多种形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逐步实现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同时,创新农村养老发展模式,实施分类管理,落实运营补贴。多渠道探索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行管理模式,探索在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立公益性岗位。探索开展照料中心设置老年协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探索开展社会组织、企业与照料中心“一对一”帮扶活动;探索设立农村养老服务救助基金。

  鼓励大型医院兴办养老机构

  《意见》指出,今后我省将加快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式发展,实现医养无缝对接,让养中有医、医中有养。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大型和综合医院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兴办养老机构、开设老年病科或到养老机构设点等方式,积极开展医养融合服务。

  还将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推动解决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问题。

  支持PPP模式建设运营养老院

  《意见》强调,我省将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为依据,分级制定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地要进一步扩大面向社区、农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资源,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支持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市场化、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融资机制,为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服务。且在原有土地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将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落实将50%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要求。

 

〖专家视点〗

家庭担不起、政府包不起、企业赔不起,

共有产权房如何让养老脱离窘境?

 

是养老,还是卖房?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大背景下,养老服务业却出现“一床难求”和空置率畸高的供需矛盾。2017年,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7.2张,养老需求远未满足。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养老机构空置率平均高达48%。其中,北京的床位空置率为40%~50%;即使在老龄化程度最高的上海市,养老机构的总体入住率也不足70%。业内普遍认为,当前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同时面临总量供给不足和供需结构失衡的问题。“养老服务,家庭担不起、政府包不起、企业赔不起。”谈及当下养老服务业局面,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认为,“这就需要家庭、企业、社会和政府等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在社会投资角度,养老服务业的资本流动性不佳问题也是社会资本再三观望的重要原因。李红兵直言,在养老服务领域中,投资方在土地购买、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本,后续管理服务压力较大,这也会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时,面临资本流动性不佳的难题,投资回报周期长达几十年,这就决定了养老服务业对企业的资金门槛要求较高,普通养老模式发展困难。”乐成集团副总裁高峻松向坦言。

为探索养老服务业新途径, 2013年北京市政府开始推行的医养结合模式试点,将共有产权养老房作为一项创新尝试,由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之一的乐成集团在其自有的一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上落实建设。2016年2月,北京市民政局、住建委联合印发《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案》,指导项目试点工作方向。“共有产权项目在销售阶段就可以回笼大量资金,资本流动性大大提高,对企业的资金压力远小于传统的企业自营养老机构,也有利于企业保质保量地提供后续服务。”高峻松说。按照北京市发布的《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案》规定,在恭和家园的产权分配中,企业持有5%产权,住户持有95%产权。对于持有的共有产权份额,住户产权可以出租、转让、抵押、继承,企业产权则不能变动。“企业持有的5%产权代表着企业对房屋终身负责,要一直提供养老服务,确保房屋的养老服务性质。”高峻松解释说。恭和家园建成验收后,由于作为医卫慈善用地却获房地产预售证,且试点方案尚未公开,曾在销售初期被质疑是打着养老的旗号卖房。“这是一个全新的产业模式,在销售初期也没有正式发布的文件证明,所以会出现质疑的声音。”恭和家园院长庞蕾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为确保房屋的养老服务性质,防止投机炒作风险,试点方案不仅规定了购买人的资格审核,对入住人的资格也有严格限制:每个养老居室内必须有一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居住,并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且不论今后房屋是转让或出租,都必须保证入住的是60岁以上的老人。此外,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共有产权养老项目,今后的监管主要有“三个严禁”,即严禁以养老机构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严禁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

 供需对接

“坦诚说,养老院的服务非常周到。每天把饭菜送到面前,有的还一勺一勺地喂饭。但养老院的环境毕竟会比家里沉闷,周遭都是老年人,缺乏生气。况且一个屋里几张床位,大家都住在一起也毫无隐私可言。”王金钟说。“老人也有个性化需求,很多人不适应养老院统一管理的模式。”另一位住户高东生老人补充说,“比如有人养狗,有人想自己做饭,有人想邀请客人。这些很居家的事情在养老院就没办法做到。”业内人士认为,如今许多养老机构空置率畸高,与其“千院一面”的模式化管理无法满足个性化养老需求也不无关系。

  为解决个性化服务问题,乐成公司组建了评估团队,对意向客户开展生活自理能力、居家环境、精神卫生及社会关系等评估,了解客户身份真实性、购房目的、服务需求等。评估结束后,出具评估报告,定制服务清单,建立客户信息档案,且档案交民政部门审核备案。考虑到机构养老的局限性,恭和家园首创性地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融合在一起,三者优势互补。

据庞蕾介绍,恭和家园由养老居室、公共活动空间和医疗护理中心三部分组成,建有养老居室365套,养护中心39间68张床位,全部落实了无障碍标准的适老建设,并为住户提供24小时专业养老服务,真正实现老人“住在自己家里,享受专业服务”的愿望。“恭和家园可以看作是养老机构的升级产品。”在高峻松看来,升级表现在:一是保留了所有养老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如单走廊、坐浴、卫生间双门等。二是户型设计为一居室而非单间,更有居家感,建设为集中式居家养老社区而非养老院。三是与时俱进的信息化、智能化,如一键呼叫系统,智能家具设施等。

高东生对此颇为满意:“我来这儿不久,遇到电视台来做了个演习,从你在屋里按呼叫器开始计时,到工作人员到你屋里,一共5分20多秒。一按呼叫接到前台,你说身体不舒服,立马有大夫拿着仪器和药品上屋里来,非常快速专业,一般小病都能立刻得到诊治。”在个性化服务之外,恭和家园的公共区域建设也是一大亮点。作为低密度住房项目,恭和家园的建筑规模达3.68万平方米,项目内用于养老照料、医疗保健、餐饮活动等方面的公共空间占总面积的40%,由企业持有。餐饮、娱乐、医护等公共服务区域,通过相互贯通的长廊与每一个居室相连。“恭和家园项目是严格按照养老建筑规范来执行的,这就意味着它有大量的公共空间,出房率低。”高峻松说,“老人住在这里,公共空间是可以享受的,如果是年轻人住,这些公共空间对其就失去了意义。这也保证了恭和家园的养老服务属性。”除了专业服务,房屋产权也是投资选择的重要原因。“恭和家园的产权持有者都将拥有50年的不动产登记证,赋予了购买者对养老居室的资产权属。”李红兵表示,“在世有资产,离世有遗产”将不再是梦想。“从现实上看,目前北京普通养老院每月费用七八千,也只是租用。”王金钟老人直言,“恭和家园的房子是自己的,每月三千服务费也不高,最终这是一份资产,对老人对子女都是有好处的。”对于恭和家园的用户定位,高峻松坦言,其客户群体主要为中等收入群体。“这一批人在政府养老政策体系中属于‘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一批人。他们既有实际养老需求和经济压力,又不是救济养老的政策对象。”资料显示,北京市八成以上老人拥有自有住房,7.7%拥有两套及以上,但多数人只有几千元退休金,这就导致个人生活质量与资产保有量并不相匹配。

“企业希望获得更好收益,老人希望获得更高生活质量。当老人购买了共有产权项目,实际上也实现了供需对接。”高峻松说。

 谨慎乐观

 “对待共有产权项目应持谨慎乐观的态度。”高峻松认为,总体而言,这一模式具有诸多优势。一是将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有机融合。通过镶嵌在养老服务设施中的居室出售,让老年人在自己家中享受专业化机构医养服务。二是缓解了投资方重资产投入的压力,示范带动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投资方快速回笼资金,“轻装”开展养老服务,注重后续服务质量。三是通过房产更换,实现供需对接。通过出售原住房在共有产权养老设施购置养老居室房产,老人既拥有房屋资产,又通过销售差价换取了优质养老服务。但共有产权养老项目仍在摸索阶段,在优势突出的同时也会出现特有问题。高峻松表示,尽管共有产权项目相较传统养老机构资本流动更强,但后续的长期服务仍然对成本控制和运营方式提出了挑战。目前,恭和家园每户每月需缴纳3000元服务费,自助餐厅每人每天55元,人均支出在5000元内。同等价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则在业内属较低层次,配套设施和人员也不及恭和家园现有条件。

“按照现有标准,恭和家园在3年内服务费收入无法涵盖成本支出。”庞蕾坦言,“计划中住户和服务人员比例达5:1,人员成本占总支出的三分之二,且居室没有政策补贴,短期内无法达到收支平衡。”高峻松表示,服务费根据前期的大致运营成本测算,可能未来还会有调整。“服务费定价的关键在于是否能使企业持续提供同等质量服务,不可持续的价格会危及模式的发展,最终伤及企业和老人双方利益。”此外,为鼓励老人卖掉旧房入住新房,高峻松透露,乐成集团在近期向政府递交的试点报告中提出交易环节减免税收,支持公积金、支持落户等建议,以鼓励老人购买项目。“现在项目还处于摸索过程中,还没到推广时机,目前也没还有明确计划。我们希望这一模式获得认可,今后能在政府指导下进一步扩大试点。”高峻松说。

当前,全国养老服务业正处于发展关键期,一二线城市中高端养老需求激增,亟待切合需求的养老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