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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发表日期:2017-11-28
江苏省1986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3年。2009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258.8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7%,比全国高出4.5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江苏省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1%。随着生产方式的社会化和人口结构的老龄化,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必然发生转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势在必行。为此,该省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着力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养老服务新路子。江苏省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党政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机制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把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去年7月,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特别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提出贯彻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实施方案;社会各界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形成了合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一是规划引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发展目标,抓好责任落实。省政府每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50项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定期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二是资金引导机制。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不断加大省级财政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2005年起,该省大力实施以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为内容的“关爱工程”,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7.38亿元,带动各级投入23亿多元,有效解决了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问题。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各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经济薄弱地区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进行补助,有力促进了我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是政策引导机制。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各地采取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贷款贴息、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老年服务机构税收减免政策,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老年服务机构使用土地和自用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民用收费标准执行,安装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实行价格优惠,推动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 
 
  二、坚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专业养老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的两种基本形式,是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江苏省积极推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较好地满足了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方面,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的支撑作用。该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护、配餐送餐、家政服务、日间托老、医疗康复、应急救助、法律维权等服务。目前,全省已建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5500多个,明后两年还将新建4000个以上。到2012年,全省街道(乡镇)将全面建有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同时,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左右达到的要求,广泛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苏南、苏中、苏北农村建成比例分别达到40%、35%、30%以上,城市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机构养老的骨干作用。截止2009年底,江苏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25万多张,占老年人口的2%左右。虽然机构养老床位数有了较快增长,但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此,该省大力发展示范性养老机构,要求13个省辖市和105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政府主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床位数分别达到300张、150张以上。省本级投资3.2亿元、占地93.4亩、拥有870张床位的江苏省老年公寓即将投入使用。同时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省财政从去年起对苏北、苏中、苏南民办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3000、2500、2000元给予资助。各地也加大了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截止今年上半年,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已发展到528家,床位数达到了5万余张。通过公办和民办相结合,江苏省机构养老床位数将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幅,到2012年机构养老床位数将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 
 
  三、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相结合,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硬件设施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提,软件建设是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质量的关键,两者同等重要、不可或缺。江苏省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软硬件并重,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一是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标准化。近年来,全省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评估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和建设了一批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设施。今年10月,专门召开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会,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整体设计上做到美观大方,在功能布局上做到方便实用,在建筑材料上做到节能环保,力求符合广大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特别强调要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质量监管,努力把每一个工程都打造成精品工程。二是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为了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江苏省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江苏标准)》、《江苏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等地方性行业标准或示范性要求,明确护理、康复、医疗、教育、娱乐、心理关爱等各项具体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有效规范了养老服务行为。各地还结合实际,积极搭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声讯、网络资源,努力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关怀服务。三是推进服务队伍专业化。各地大力加强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苏南地区持证上岗率已达到80%以上。各级民政和老龄工作部门与教育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联合,采取管理、教学、研究、服务紧密合作的方式,培养养老服务人员。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江苏钟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把老年服务专业作为重点建设学科,加大了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 
 
  四、坚持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相结合,丰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涵 
 
  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江苏省既重视老年人的物质保障,更注重老年人的精神关爱,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方面、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一是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享受待遇人数407.6万人。新农保强力推进,参保率达到97.5%,享受基础养老金人数达到693.1万人。困难老年人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从去年起该省对没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无固定收入的城乡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70岁及以上老年人增发保障金。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明显提高,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参加新农合的老年人住院和门诊费用补偿率分别达到50%和30%。二是满足老年人教育文化需求。各地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改善老年大学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开展老年教育,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目前,全省共有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3687所,在校学员53万人。各市、县都建立了老年活动中心,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普遍建有老年文化活动室和老年健身活动场所。全省各类老年活动中心(站、室)2万余个,经常参加活动的老年人达200多万。全省老年体育协会和健身场所网络健全,每年经常参加体育活动老年人约600万人。三是实施老年人精神关爱行动。江苏省正在编制“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指导意见,研究制定老年精神关爱工作指标体系并纳入老龄工作考核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成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专门用于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组织广泛开展了结对帮扶、和谐家庭和孝亲敬老评比等活动。教育部门把养老机构作为学生德育教育基地,将助老服务纳入大中学生社会实践内容。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了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和生命观等方面教育。各地还结合实际设立“爱心护理院”,开展长期护理和关怀服务。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江苏省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该省表示,今后他们要全面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民政部和国家老龄办的工作部署,按照民政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江苏民政事业率先发展合作协议》要求,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投资多元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方向发展,使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