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七旬老人为何撤销遗嘱公证

发表日期:2017-09-11

■晨报记者乔静涛采写

    老人想要再婚,女儿因为房产问题表示反对;可当遗嘱明确了房子归属后,女儿竟将老人弃之不顾。一气之下,老人撤销了遗嘱。近日,生活晨报记者从太原城南公证处了解到,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每年该公证处的老人遗嘱公证达200多例。

  [事件]

    女儿太不像话

    老人撤销遗嘱公证

    庞玉兰今年73岁,有两个女儿。15年前,丈夫去世前将名下的1套房产留给了当时生活困难的大女儿,庞玉兰与大女儿一家共同生活了7年。

    后来,庞玉兰想在有生之年住一下高层楼房,于是个人出资买了一套106平方米的小高层。5年前,庞玉兰搬进了新房。

    新小区、新的生活环境,庞玉兰认识了孔剑平,相处两年后,准备再婚。当老人讲出再婚的心愿时,两个女儿都不同意。她们认为,孔剑平和庞玉兰在一起是图她的家产。

    1年前,庞玉兰因心梗住院,医生说,庞玉兰得24小时有人照顾。刚退休的二女儿自告奋勇,挑起了24小时照顾母亲的担子。庞玉兰在亲戚面前对二女儿赞不绝口,曾想着等自己百年之后将房产留给二女儿。

    出院后,孔剑平主动接过了照顾庞玉兰的担子。之后,庞玉兰再次向两个女儿说出了想和孔剑平组建家庭的愿望,女儿们没有直接反对。

    一天,趁孔剑平出门,二女儿对庞玉兰说:“您已经将原来那套房子给了姐姐,姐姐困难,我也没说什么。现在,您要再成家,这就意味着,将来这房子有可能落在别人名下。我只希望您能公平起见,将现在的房产留给我。将来,我也能心甘情愿地照顾你。”庞玉兰觉得二女儿的话在理,但也听出一丝威胁的味道,心里不舒服,但她又很想和孔剑平组建家庭,最终答应了二女儿。

    二女儿提议,庞玉兰该找公证处提前立好遗嘱。于是,今年1月,庞玉兰在二女儿的全程陪同下到公证处立了公证遗嘱。之后不到一周,二女儿就搬回自己家,不再照顾庞玉兰。

    后来,庞玉兰从外孙口中得知,当初二女儿之所以主动照顾她,为的就是房产。现在房产到手了,二女儿就躲得远远的了。

    庞玉兰心里很不是滋味,赶忙致电公证处。公证员告知,公证遗嘱在当事人生前是可以变更或撤销的。庞玉兰当天就到公证处撤销了遗嘱。

  [现状]

    老年人法律意识增强

    公证遗嘱的越来越多

    据太原城南公证处工作人员柴兆亮介绍,再婚家庭的遗产分配问题是最常见的家庭矛盾。老年人再婚组成的家庭需要面对的问题较多,尤其是双方子女相处问题,加上各自财产的分配使用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夫妻关系的维持,容易产生矛盾。所以,老年人提前立好遗嘱并进行公证,显得尤为重要。现在,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增强,每年到城南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能达到200多例。

    有些人认为,遗嘱一经公证就定死了,不能撤销或者更改了。其实不然,不管任何遗嘱,都是当事人去世后才会生效。当事人在世时,遗嘱是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的,法律上以最后的遗嘱为认定标准。太原城南公证处每年都会接到二三十起更改或撤销遗嘱的案例,有一位老人甚至在两年之内变更过4次遗嘱。

  [提醒]

  撤销或变更遗嘱要出具设立遗嘱时的所有材料

    柴兆亮介绍,遗嘱公证需要经过申请与受理、公证处审查两个阶段。

    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需公证的遗嘱、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遗嘱公证申请后,会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核实准确无误后,公证处会开具公证书。

    当事人需要更改或撤销遗嘱时,要出具第一次公证的所有材料。

  ●法律依据

    《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尊重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提倡再婚老年人对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公证或者书面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