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2017 山西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最新信息

发表日期:2017-07-26

退休工资最新规定2017 山西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最新信息;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布《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7号]),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7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638元的补齐到26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