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视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养老视点

老年人谨防高额回报诈骗

发表日期:2018-09-29

晨报讯(记者冯琳 高慧娟)9月14日,由生活晨报社、太原市老龄办、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的“老年普法进社区系列活动暨公益讲座”,走进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二社区,50多名老年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在讲座中,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侯燕芝律师从出资为子女购房、遗嘱与继承、非法集资等方面入手,结合发生在老年人身边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进行了讲解。

    张某某为某人身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利用身边熟人的信任,以月息3%、年息36%的高额回报和到期返还本金为诱饵,虚构险种、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单,与投资人签订保险合同。张某某收到的钱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先前承诺的3%月利息,一部分用于自己开销。一开始由于张某某能按期支付利息,找她投资的人越来越多,但需要返还的利息也越滚越多,这样滚雪球般经营几年之后,张某某已无力支付本息。几年下来,张某某共从22名客户处非法集资达2000多万元,其中老年人占了很大比例。最后,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判处罚金10万元。

    侯律师说:“近年来,保险代理人队伍不断壮大,对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少数法制意识淡薄、利欲熏心的保险代理人混迹其中,欺骗老年消费者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而老年消费者的逐利心理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呢?侯律师给大家列举了四点:承诺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就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老年人如果碰到上述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与子女商量,再三思量,谨防上当受骗。

    本次活动是“普法进社区”系列活动的第二场,本报还将继续联合太原市老龄办、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城各大社区开展相关活动,为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如果老年朋友遇到遗嘱建立、子女赡养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本报新闻热线 0351-7117133进行咨询,或拨打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 24小时服务热线0351-1234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