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老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按照省、市老龄办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竞赛活动的要求,大同县老龄办于9月12日举办了《实施办法》培训班。
培训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副县长、县老龄委主任郝明利参加培训会并作了动员讲话。培训会由大同县老龄办主任张翠萍主持。全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工作负责人和各乡(镇)从事老龄工作的相关人员及部分农村老年协会负责人、养老机构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原得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德明授课。他对《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讲解,有效提高了老龄工作者们为老服务的水平。培训结束后,县老龄办又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实施办法》知识竞赛。
最后,张翠萍在总结时强调,希望与会同志们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县老龄办加强联络、密切配合,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落实各项优待政策,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上下努力共同开创大同县老龄工作的新局面。(大同县老龄办 龚志英)
上一篇: 河津市老龄办举办书画作品巡回展
下一篇:老健会“五项活动”在榆次区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