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万荣县老龄办举办《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培训和安排“敬老月”活动。县直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老龄委负责人和村老年协会代表,共计80人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现场发放《实施办法》和《老年法》等宣传册300余套。县老龄办特邀山西卫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运城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万荣县法律服务协会秘书长孙景霞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并组织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实施办法》知识测试。
最后,县老龄办主任郝春生安排部署了全县“敬老月”活动。他强调,“要好好向老年人宣传《实施办法》,把惠老政策落到实处。按照万荣县‘敬老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在全县营造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
(万荣县老龄办解晓钰李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