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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要增强自我养老意识

发表日期:2017-09-02

近日,看到媒体上有关省城杏花岭程家村“七姐妹”受表彰一事。“七姐妹”平均年龄在60岁左右,她们自动组织起来,自愿照顾空巢老人成金莲,受到了周边居民的赞扬。

    我国进入老年社会后,养老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现在有一些专家提出 “自我养老”的概念,就是在老年的某个阶段,不是依靠家庭、社会,而是以自己养自己为主。其实“自我养老”早就存在于生活之中,只是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而己。

    “自我养老”的实施,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在经济上能够自立自主;二是在生活上能自我照料。这些,就是老年人拥有的资源,有人把这个时期的老年人称为“青年老人”。“青年老人”不仅完全可以养活自己,还可以发挥某一方面的特长,为家庭、为社会做贡献。这不仅对子女是一种解脱,对国家负担也是一种减轻。国家就可以把有限的养老资源更集中地用于病残老人、失能老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然而,有许多老年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资源,更不会自觉地利用这些资源。有的过早把自己的收入、积蓄等资本交给子女,然后依靠子女养活;有的过早退出社会,整天无所事事;还有的过分溺爱已成人的子女,承包了子女还要承包孙子。说实话,“啃老族”的形成,同父母的不当教育有很大关系。老年人过早耗尽资源,造成自我资源缺乏,最后只能依附于人。

    现在,国家提倡创新发展理念,其实,在养老模式上也应当创新。像 “七姐妹”一样,有的地方已经把 “青年老人”组织起来,创造条件,让他们通过服务提升社会参与度,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价值。

    这条路必然是一条光明大道。 刘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