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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有序放开养老护理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上门服务

发表日期:2020-06-30

当前,我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广大老年人特别是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在生活、就医、照护、心理健康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实际困难和问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老龄办近日印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首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高度关注广大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及时帮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要做好老年人健康服务。要求各地创新工作手段,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老年人健康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公布医疗服务恢复情况,通过网络、电话预约等形式,减少老年人排队等候时间,确保有需求的老年人及时、便利就诊。积极开展“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利用线上咨询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运用微信、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家庭医生与老年人及其照护者之间的互动沟通渠道。开展家庭医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督促慢性病老年患者加强血压、血糖自我监测,并进行针对性指导。采取慢性病长期处方等用药措施,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对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老年人,要及时送到发热门诊就诊。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恢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加强健康评估和指导。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独居、高龄、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关注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管理。对辖区内失能老年人,要开展上门健康评估和服务。要针对老年人特点,做好老年新冠肺炎患者的康复服务和心理疏导工作。三是要做好社区居家老年人照顾服务。要求落实属地责任,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落实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制度;要适应常态化防控要求,有序放开养老护理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上门服务,允许家政、维修、快递等服务人员进入社区,既“放权”又压实责任,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加强防控宣传,指导老年人持续做好自身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区老年社会组织、老年志愿者的作用;老年活动场所和社区为老服务场所,要根据疫情形势逐步有序恢复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四是要做好入住机构老年人照顾服务。要求各地指导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按照所在地区风险等级及时调整疫情防控策略,有序恢复正常服务。五是强化对老年人的兜底民生保障。要求扎实做好老年人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加强各项政策配套衔接,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

六是加大对为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地区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同时结合地方和机构实际,采取针对性、差异化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