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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老龄社会治理实践,激发老龄社会发展活力

发表日期:2019-11-12

老龄化是全世界普遍面临的问题。我国老年群体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数量持续增多。如何创新老龄社会治理实践,激发老龄社会发展活力,已经成为时代课题。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政府乃至全社会要主动承担起责任,积极引导舆论走向,及时纠正偏差误区,注重宣传广义范围上的“老有所为”价值作用与实现途径,明确老年群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不是消耗者,在社会治理中依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努力唤起老年群体家人的理解认同,不能只关注到老年群体的物质生活,更要关注到其精神需求,明白老年群体参与社区活动的意义并支持老年群体的参与,避免老年群体产生“老而无用”的感觉。还要做到以社区教育提升老年群体的社区认同,以社区服务强化老年群体的社区归属,培育老年群体的公共精神,引导老年群体的有序参与,激发老年群体的参与热情。使老年群体以自身实际情况为基础,在自愿和量力的前提下,参与到有益于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各项活动中,发挥自身在基层社区治理民主监督、纠纷调解、文体活动、环境保护、公益慈善、决策参与等领域的作用。




  探索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老年群体参与机制


  首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维,建构老年群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运行网络。通过加强高层次、跨部门的协调沟通,探索设立更能适应老龄化社会的行政管理机构,做好政策制定、资源统筹、组织引导等工作。强化基层社区的老年群体在新兴非政府老年群体组织中的地位,丰富和创新政策供给与配套衔接,确保关系到老年群体参与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依靠来自政府、社会、家庭的正式与非正式支持,重视社区服务软硬件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完善老龄产业和养老服务,发挥社会性组织能力补充和资源整合作用,尽可能保证老年群体有清晰、明确、正规的参与途径。不断夯实资金保障措施,扩大资金筹集渠道,解除老年群体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让其在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的前提下投身到“老有所为”中,提升其参与效率和参与能力。


  其次,注重培育老年群体的自主意识,不断延展老年群体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组织形式。通过长期的骨干挖掘、能力培训、鼓励支持、行为嘉奖等方式,尝试组建多个老年社团队伍,使其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反映合理诉求、组织特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且进一步推动老年群体对互联网技术的掌握应用,以方便老年群体超越身体行动障碍,运用互联网获取信息、表达诉求、提出建议、开展监督,更好地深入治理实践。


  继续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模式,达到增强联结、相互支持、共同提升的效果。鼓励老知识分子和有特殊技能的老年人士发挥余热,成为基层社区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治理实践中发挥作用,在丰富生活中体现价值。能够做到自觉宣传党的思想,落实相关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帮助社区居民满足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安定和谐。


  最后,丰富老年群体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活动载体,依托各类老年群体协会机构,形成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互惠共享,发挥老年群体在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探索建立适合老年群体特点的培训模式,进行分类分组、规划指导,帮助老年群体实现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老年群体也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工作,增加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和对社区的归属感。


  为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扩大基层社区参与治理规模,还要吸引具备不同才艺的老年义工队、舞蹈队、戏曲队等自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的体育文化活动,来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举办社区代表会议、公共事务听证会等保障居民权益,汇聚多元力量。使老年群体通过参加这些活动,积极调节相互关系,更好地和社区之间进行联结,基本实现在社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参与。